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的最佳施药期为杂草生长旺盛期,高度在10-20厘米左右,杂草开花前施药,使用扇形喷头对杂草茎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由植物的绿色茎、叶吸收,并传导至全株和根部,7-15天后杂草彻底死亡。 |
注意事项 | 1.草甘磷为灭生性除草剂,避免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2.用经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
3.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耕翻等。
4.草甘磷配制药液必须使用清洁软水,用泥水、脏水会降低药效。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柴油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
5.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草甘磷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应使用塑料瓶储存
6.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以保证药效。
7.使用草甘膦后的残液和废水,不能倒入鱼塘、河流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7.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如药液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需洗胃,注意防止胃流出物进入呼吸道。应同时使用医用活性炭和轻泻剂。请勿催吐,或拨打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急救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