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甘蓝菜青虫卵孵化期至低龄幼虫发生期进行施药防治,间隔期为7-10天,视虫情必要时进行第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活性较高的杀虫剂,作用方式以胃毒和触杀作用为主,其作用机理为抑制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脱皮,使卵的孵化、幼虫脱皮以及蛹发育畸形,成虫羽化受阻。同时该药还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该药可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残效期。并不与其它农作物产生交叉,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作物及周围非靶标生物无不良影响。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 喷药时要使药液湿润全部枝叶,才能发挥药效;适宜施药时期较一般有机磷、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提早3天左右。
4.本品对鱼类和蜜蜂高毒,注意使用和环境安全。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要喝1-2杯水,立即洗胃,不要引吐。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并及时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进行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