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进行防治。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
2、施药时应穿工作服,尽量避免与药液接触,并严禁吸烟、饮食。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害,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急救措施:①不慎吸入,立即送到空气清新流通处,可请医生用半胱氨酸衍生物的液化气吸入治疗15分钟。②不慎接触皮肤,用清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皮肤接触部位,干净后涂抹润肤膏,避免中毒者散失体温;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③误服,无特效解毒剂,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以洗胃,但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与热源。
2、本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3、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