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花红蜘蛛发生高峰期、水稻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发生初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对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棉花红蜘蛛、水稻稻纵卷叶螟具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棉花21天2次,水稻21天2次。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盛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喂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