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菜青虫低龄幼虫盛发初期施药一次,持效期7天左右,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对害虫有一定驱避与拒食作用。其作用于害虫神经系统,使昆虫兴奋麻痹死亡,该药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良好的防治效果。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对作物的生长及周围非靶标生物无不良影响。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使用。
2、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3、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4、为延缓抗性的产生,应于不同作用机制的药剂交替使用。
5、不能在桑园、鱼塘、河流、养蜂场等处及其周围使用,以免对蚕、蜂、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毒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如不慎吸入,应迅速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此标签及时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水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