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大豆田施药必须在播种前进行土壤喷雾处理 ,施药后5-7天播种作物。 2.施药后必须及时耙地混土5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二硝基苯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用于棉花田防治一年
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禾本杂草。本品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对作物较安全。本品具有药效期较长、易挥发光解等特点。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时,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2.低温干旱地区要严格控制用药量,有机质含量在2%以下用推荐的低剂量,有机质含量在2%以上用推荐的高剂量。
3.本品在土壤中残效期较长,后茬不宜种植玉米、高粱、谷子等敏感作物。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蜂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本品挥发性强,打开的包装要一次用完。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吸入中毒:头疼、眩晕、昏迷;误食:恶心、头疼、抽筋、呕吐;眼睛接触后可能会刺激眼睛无特殊解毒药剂。 1、不慎药液接触皮肤,尽快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皮肤表面。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尽快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3、吸入中毒者,立即将其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呼吸困难,可进行人工呼吸。4、不慎吞服药液,用大量水漱口。不要给昏迷患者喂食任何东西然。携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货热源。置于
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