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定向喷雾,喷雾要均匀。
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具有低毒、对杂草地下根茎有效,能防除一年生杂草和部分多年生杂草。主要用于非耕田除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是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发生药害。
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
3.喷雾时要均匀周到,用药量要准确。遇干燥天气,杂草枯萎,请使用批准的高剂量。
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5.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池塘、河流、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掉。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 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 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8.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报道。
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