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豆荚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兑水全株均匀喷雾。2.于荔枝蒂蛀虫成虫发生高峰期至卵孵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毒死蜱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菜豆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剂。若判断为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