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本品对黄瓜、高粱、菜豆、甜菜敏感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矿物油和有机磷农药复配而成,以触杀、胃毒作用为主,用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甘蓝、小油菜14天;萝卜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等有毒,开花植物花期,鱼塘及桑园附近禁用。4.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施药时要戴口罩,穿胶鞋、防护服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5.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解毒。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2.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4.本品应远离儿童,并加锁。5.本品易燃,注意防火。远离火源、热源存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