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红蜘蛛卵孵盛期、若螨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最好在傍晚使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生物源农药和矿物油复配,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同时具有物理封闭作用。其作用机理是扰乱昆虫和螨类的神经生理活动。药剂接触昆虫和螨类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因其具有物理作用可主达到避虫、杀虫、杀卵的效果。且不易产生抗性。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3天2次,萝卜7天2次,小油菜5天2次;在柑橘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品生物源农药和矿物油复配,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避免花期用药,远离水产养殖区、蜂群、蚕室和桑园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例如:穿戴防护服、戴手套与口罩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与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进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
不慎吸入:迅速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
误食: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食用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