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梨木虱初发始盛期用药,防治桃小食心虫在成虫产卵高峰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
2、禁止在茶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拟除虫菊酯和有机磷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谱广,对天敌无选择性,无内吸传导和熏蒸作用,对梨树梨木虱、苹果树桃小食心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梨树(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3次。
2、为延缓抗药性的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鱼类和水生生物、蜜蜂、桑蚕毒性大,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 、池塘,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穿防毒长袖衣裤和胶鞋,戴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眼罩,施药时禁止吸烟、喝酒、吃东西等;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净手、脸和其它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5、未用完的药瓶要随时盖好,以免挥发;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送医院;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若判断为水胺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若判断为氰戊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水源和热源。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3、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配备操作员和押运员,车辆应标“毒”标志及其救援措施。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