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害虫低龄幼虫期每亩按推荐剂量对水40-50公斤均匀喷雾
2、此药在强光下易分解,最好在早晨或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2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必须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守则进行操作。喷雾时要均匀周到。施药时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穿好防护衣,戴好口罩手套,以免药液污染皮肤或眼睛。施药后需用肥皂水洗净手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本品无内吸作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早期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建议医生对经口中毒者: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