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选择性芽后茎叶处理触杀型除草剂。作用方式主要由叶片吸收,通过抑制光合作用的各个过程,迅速使组织坏死。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操作时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 防止口鼻吸入,勿使药液进入眼睛。工作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2.加工过程中如发生泄漏或遗洒,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同时妥善处理清洗液,不可流入鱼塘、河道,对环境造成危害,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
3.制剂加工过程中尤其是加工成乳油的过程中,因使用有机溶剂易燃,要注意防火。
4. 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有呕吐、恶心等。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溅入眼内或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有误服,不要引吐,如果患者处于昏迷状态,应将其置于通风处,并立即带标签求医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药,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0℃以上的条件,置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保存,同时要注意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加锁保存,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如本药在0℃以下时发生冰冻,在使用时应将药剂放在温度较高的室内,并不断搅动,直至冰块溶解,运输过程应保持密封不泄漏,防止雨淋和高温。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