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防除。对柑橘园杂草具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田及柑橘树
幼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2、一般选择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用清水稀释药剂,否则会降低除草效果。
3、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
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如不慎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
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
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