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可通过植物茎叶吸收并传导到各个部分,使植物黄化、褐变至枯死,能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一般施药后7-10天开始见效,请不要误解和重复施药。
2、本品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3、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喷药时要均匀周到,喷头加保护罩;使用时严禁药液飘移到柑桔树幼嫩茎叶及邻近的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
4、因草甘膦与土壤接触会立即失去活性,故宜作茎叶处理。
5、药液要用清水配制,用浑浊水会降低药效。
6、本品对铁、铝等金属容器存在轻微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
7、施药时须穿戴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
8、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并清洗喷雾器,本品及废液切勿污染水源。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11、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恶心、头痛、疲乏、呕吐等。
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避免吸入性肺炎发生。可使用阿托品小量使用,不宜过多重复使用,不需阿托品化,也无需使用肟类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