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稻纵卷叶螟幼虫始发盛期,亩用本品120~160克兑水稀释后喷雾,注意全株喷雾均匀。
2、有风 |
产品性能 | 本品有机磷杀虫剂、混配制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击倒力较强,渗透性较强,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效果良好。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2次。
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施药时做好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施药期间不得饮食、吸烟、喝水,施药完毕应立即洗手洗脸。
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农药物质混用。
4、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5、本品对蚕、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鸟类、赤眼蜂等天敌毒性高。鸟类保护区禁用,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得直接排除,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6、配药及药后清洗施药器械时注意不可污染水源。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8、建议与其它作物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续抗性产生。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若中毒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用阿托品解毒;大量吞服时可洗胃并催吐法排毒。不慎吸入,应将病人至完全正确新鲜处。不慎接触皮肤或进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并加锁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远离火源热源,不得与食物、种子及饲料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