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采用二次稀释法,每亩兑水40公斤,茎叶均匀喷雾。适用作物为普通玉米品种(马齿型玉米和硬玉米);于玉米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选择性的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它不仅对稗草、马唐、狗尾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效,而且对马齿苋、苋菜、蓼等阔叶杂草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也有很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
2、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
3、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4、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
5、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以及制种田玉米不宜使用本品。
6、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
7、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及技术资料使用本剂,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8、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时进行。
9、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氯磺隆等的玉米田,及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使用本品后茬种植油菜、白菜、萝卜等需要间隔10个月以上。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10、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11、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避免出现药害。
12、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1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眼接触,用大量水清洗,不要使用中和剂;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处。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如有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本品易燃,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