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应在稻瘿蚊成虫盛发期进行施药,处于返青分蘖的迟中稻和晚稻本田或晚稻秧田,在卵孵化高峰期(即成虫盛期后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酸酯类杀线虫剂和杀虫剂,无熏蒸和内吸作用,具有触杀作用,可防治多种线虫,对大部分地下害虫也具有较好的防效,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瘿蚊。 |
注意事项 | 1、插秧后7-10天毒土撒施,每季最多使用1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易经皮肤进入人体,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吸烟和饮食,药后立即洗手洗脸。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上。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2、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药为易燃物品,不要放置于热源或接近火焰之处。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勿同食物、水或饲料放在一起。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