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在害虫卵盛期到卵孵化盛期使用本品能达到较好效果,当棉田内二代棉铃虫卵急增期的第三天开始喷用本品 |
产品性能 | 1.本品为高效、低毒的新型杀虫剂; 2.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成虫、幼虫、虫卵各种不同虫态的害虫接触药液后即被杀死;药液能渗入植物组织内,亦能经害虫气孔进入虫体; 3.本品对抗性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避免与碱性物质混用。 2、不宜施用在烟草、蔬菜、果树、中草药上。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痛、眩晕、忧虑烦恼、情绪激动,也有呕吐、四肢软弱、双手震颤、抽搐、昏迷、休克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者无特殊解毒剂,可洗胃,但不能催吐。禁忌用肾上腺素或阿托品。送医院对症施治,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