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高峰初期施药一次,注意喷雾均匀。
2.烟草对本品敏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复配杀虫剂,对害虫有触杀、胃毒作用,能有效防治防治萝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 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鱼类剧毒,施药时不能污染水源,残余药液及洗涤器具的污水切勿流入河塘。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施药机具上的铜配件,用后立即清洗,以免腐蚀。5. 施药时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 6. 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医治,可用阿托品解毒。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