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害虫低龄期或虫害初期用药,按亩用量兑水60-70升稀释搅拌均匀喷雾。施药时注意均匀、周到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用中草药制备的天然植物源杀虫剂。对人畜低毒、杀虫谱较广,对害虫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功能。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茶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烟草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青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甘蓝上14天,萝卜上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严禁与碱性物质混用。如作物用过化学农药,5天后方可施用此药。以防酸碱中和影响药效。
3、本品禁止在蚕区、鱼塘使用。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附近水池、桑树上。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时田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中。施药时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4、塑料容器应冲洗3次,砸碎后掩埋或烧毁,纸包装物应烧毁或掩埋。
5、使用本品应注意劳动保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溅入眼睛内或皮肤上,应及时用大量干净、清凉的水冲洗数次。不慎吸入迅速将患者移至通风、阴凉处。
2、误服本品应多饮冷开水,并及时携带本品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儿童不宜接触到的地方并加锁,贮存在通风、阴凉、避光处。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运输时确保不损坏、不泄漏,防高温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