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稻飞虱在低龄若虫盛发期施用。
●喷雾时务必将药液喷到稻丛中、下部,以保证药效。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蚜虫、稻飞虱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如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正常使用条件下,该药对天敌毒性低。
●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药器具。
●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衣,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开花植物花期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区域禁用。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做多使用2次。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急救措施: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产品搬运要轻取轻放,严禁日晒、雨淋和重压;产品应存放在荫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并加锁,不得与易燃、易爆品混放。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