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时期:在水稻移栽后5-7天,水稻返青后,杂草2-5叶期时拌毒土撒施,施药后田中必须稳定水层3-5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移栽水稻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在推荐剂量内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田地应尽量整平,使全部淹没水中,漏水田和砂壤田应注意保水。
2.对轻质土田地,用药量应减低。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防分解失效。
3.配制好的药液,应立即使用。药土应现配现用,不可存放。
4.施药时穿防护服、眼镜、口罩、 手套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及暴露皮肤等。
5.本药剂只适用水稻田,不可污染井水、河水及其它开放性水源。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7.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施药后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在80天以上,
8.本品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做他用或者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按标签使用,不会出现中毒症状。误服:除非经医生指示,否则请勿引吐,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误吸:移至空气流通处,并请医生治疗。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并请医生治疗。误粘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储藏阴凉干燥通风及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水源和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