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用于防治小麦田杂草,杂草茎叶喷雾,不可过早(4叶前)或过晚(拔节后), 避开低温干旱天施药。注意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内吸性苯氧乙酸类激素型选择性除草剂。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主要用于苗后茎叶处理 。主要用于苗后茎 叶处理,穿过角质层和细胞膜,最后传导到各部分。在不同部位对核酸和蛋 白质的合成产生不同影响,在植物顶端抑制核酸代谢和蛋白质的合
成,使生长点停止生长,幼嫩叶片不能伸展,抑制光合作用的正常进行,传导到植株下部的药剂,使植物茎部组织的核酸和蛋白质的合成增加,促进细胞异常分裂,根尖膨大,丧失吸收能力,造成茎秆扭曲、畸形,筛管堵塞,韧皮部破坏,有机物运输受阻,从而破坏植物正常的生活能力,最终导致植物死亡。本产品用于防除小麦田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使用本药剂的喷雾器具必须专用。
3.应在无风或微风(风力不大于二级),温度15-28℃的晴天施药,避免药液飘移到临近棉花、豆类、蔬菜、瓜类、葡萄、马铃薯及果树、林木等敏感作物上。100米内或下风种植有阔叶作物的小麦田,禁用本品。不能在间套有敏感作物田中使用。
4.避免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5.果园苗圃内禁用此药除草。
6.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皮肤、眼睛、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2.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仍有不适时,需立即就医。
3.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若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4.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
2.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远离热源或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