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化高峰期、小菜蛾发生初期或低龄幼虫期使用。
2、使用时严格掌握用药时间,建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低毒杀虫剂,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本品对棉花棉铃虫、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安全间隔期:棉花为14天,甘蓝为3天。
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