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稻瘟病发病初期用药,间隔期7-10天,连续用药2-3次。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该药为植物源内吸杀菌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大豆、葡萄、柑桔、苹果等有轻微药害,使用时应注意。
4、施药时禁止饮食、吸烟,应戴防护口罩和手套、穿干净的防护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完毕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
5、在发病初期施药,每次用的药量要足,喷洒均匀,应随用随配。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避免污染水源,切勿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9、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误食引起急性中毒,表现为头疼、头昏、乏力、口腔粘膜呈蓝色,口内有金属味,腹泻、重者昏迷、痉挛、血压下降。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药液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若误服中毒立即催吐、洗胃,解毒用依地酸二钠钙,并配合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堆码方式应搬运方便,并符合安全要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粮食、饮料等同贮同运,远离水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