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梨木虱盛发期施药,注意喷药要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类农药复配而成的低毒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用于防治梨树、梨木虱。 |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虽为低毒,但仍应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使用。
4、对鱼、蜜蜂、蚕桑有毒,避免污染鱼糖和水源,远离蚕舍、蜂房施药,避开蜜源作物盛花期,桑园、蚕室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械。
5、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要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建议与不同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3、防止药液误入眼、鼻、口、施药时请做好防护措施。误服 后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阴凉干燥的仓库内,并备有灭火器材。
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远离儿童、火源和热源,并加锁保管。
3、本品运输时应有遮蓬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贮运时要轻搬轻放。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