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大豆苗后1-3片复叶期,一年生阔叶杂草2-4叶期株高5厘米左右,均匀喷雾,每亩兑水20-30升茎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苗后除草剂,活性较高,对大豆田防除一年生阔叶杂草有效施药后很快被杂草吸收而使之枯萎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品施药后对大豆叶片有轻微药害,但不影响新叶后期生长和产量。大豆与其他敏感作物间作时不得使用本品。大豆套种玉米、高粱等敏感作物时禁用本品。
2、在干旱等不良环境下施药,叶片会受到轻度灼伤,严重时会蔫萎、但一周后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后其生长:严重干旱时会影响药效。
3、本品在土壤中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在敏感作物如:白薯、谷子、玉米、高粱等产生产生不同程度的药害。
4、施药时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眼镜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以免污染环境,对敏感作物造成药害,废弃物要妥善处理,并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7、未使用完的药液应保存在完整包装的药瓶内,盖紧瓶盖。 |
中毒急救措施 | 1、施药时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则,如药液溅到眼中,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后送医院治疗。2、如溅到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水冲洗。3、如不慎误饮、误食或发生中毒,不可自行引吐,请立即携带标签请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附近,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物、种子和饲料、粮食等同储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