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盛发初期兑水均匀喷雾。
2.高粱、月季易产生药害,玉米、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通过抑制害虫体内胆碱酯酶起作用,对咀嚼式口器害虫防效好,能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鳞翅目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2.忌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失效,随配随用。3.用药时需做好保护措施,戴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穿长衣、长裤、胶靴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用药后用温肥皂水洗净手脸等。4.对蜜蜂和家蚕毒性高,施药时应避开作物花期和养蜂养蚕场所,对鱼类有毒,施药器械的清洗及残剩药剂的处理避免污染池塘、河流。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者表现出头痛、、呕吐、视力模糊等症状。重者呼吸困难、精神恍惚、腹泻,严重者会导致昏迷、呼吸麻痹、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等。
如药液不慎溅入眼睛或污染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需送医院治疗。
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并带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按中毒轻重用阿托品1-5毫克或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和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药品应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避光。避火源或热源保存。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