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除水稻田一年生杂草,于水稻移栽后5-7天,每亩用本品商品量60-70克拌细沙或化肥10-15公斤均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处理剂。可通过植物下胚轴、中胚轴和胚芽鞘吸收,根部略有吸收,直接干扰杂草体内的蛋白质合成,并对光呼吸作用有间接影响。受害杂草幼苗扭曲,出生叶难伸出,叶色变深绿,生长停止,直至死亡,有效防除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注意用药适期,水稻移栽后5-7天,杂草萌发期用药效果最佳。 2、本品对稗草、鸭舌草等杂草防治效果很好,但对多年生三棱草较差。 3、配药时,要注意不要溅上药液,如不慎,速用肥皂水洗净。 4、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5、不要在将洗容器、药械的水以及剩下的药液等倒入到河川、鱼塘、水库中。应在安全场所妥善处理。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有不适感或中毒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工作,用肥皂和清水洗皮肤,用清水洗眼睛15分钟;如误服,用医用活性炭配合足够的水饮用。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要置于低于零下10度及高于35度的地方。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