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仅供农药制剂的加工使用,不能直接使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白色结晶,极易溶于水,微溶于醇,不溶于烃类溶剂。在碱性介质中不稳定易水解。属于速效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联吡啶阳离子迅速被植物叶子吸收后,在绿色组织中通过光合和呼吸作用被还原成联吡啶游离基,又经自氧化作用使叶组织中的水和氧形成过氧化氢和过氧游离基,这类物质对叶绿体层膜破坏力极强,使光合作用和叶绿素合成很快中止,叶片着药后2-3小时即开始变色,百草枯对单子叶和双子叶植物的绿色组织均有很强的破坏作用,但无传导作用,只能使着药部位受害,本品仅供农药制剂加工使用,不能直接使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 加工本品时,应该注意人员的安全防护,穿戴防护衣物、口罩、手套和胶靴,切勿在工作时吸烟或饮食。并且注意安全生产、防火防泄漏。操作本品后,要用肥皂和清水将裸露的皮肤冲洗干净,单独清洗接触过本品的衣物。
2 避免与皮肤接触,并防止由口鼻吸入。
3 残余药液和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避免发生中毒和环境事故。
4 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注意不要污染池塘、河流等水源。
5 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无面部和皮肤防护时可引起指甲变形及鼻出血,经口吞 服有致死性,开始时口、咽部立即有烧灼感,并伴有恶心、呕吐、胃痛、胸闷、呼吸时伴有泡沫、腹痛和腹泻以及口和咽喉部疼痛。
急救措施:
若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水清洗皮肤,若皮肤刺激感持续,应请医生诊治。
若接触眼睛:用大量的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如果仍有刺激感觉时,须进行眼科专门治疗。
若误食中毒:立即携此标签就医,请勿引吐,如果可能立即给误服者服用医用活性炭(成人100克,儿童2克/千克体重)。对昏迷患者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请勿给昏迷病人洗胃,除非出现严重缺氧,否则避免吸氧。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必须密封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并且置于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无法接触的地方并上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请勿与食物、饲料、日用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