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本剂使用时期为玉米4-6叶期,杂草3-5叶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选择性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对玉米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配制药液前,先将药液摇匀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2.不要和有机磷农药混用。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农药,以免发生药害。用有机磷农药进行种子处理的玉米田,慎用本品。3.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型和硬玉米品种。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田、自交系玉米田及玉米2叶期前及10叶期后,对本品敏感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初次使用的玉米田,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4.此药剂用在玉米以外的作物上会产生药害,施药时不要把药剂洒到或流入周围的其他作物田里。避免药液飘移产生药害。5.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
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不慎眼睛接触,用大量水清洗,并就医。不要使用中和剂。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如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密封贮存在阴凉干燥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
2.本品易燃,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