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掌握在甘蓝菜青虫1-2龄幼虫初期用药,每亩使用本品37.5-50毫升兑水60公斤均匀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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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防效好。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有高毒、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其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使用中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上,请立即用清水反复清洗至少15分钟。
2.如有误服, 请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并立即携带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于避光、阴凉、干燥、通风处。贮存仓库必须配置消防器材,照明灯使用防爆灯,贮存温度不得超过40℃。
2.避免与粮食、饲料、食品、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远离火源和儿童并加锁。
3.运输时使用防雨式车厢,轻装轻卸。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