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稻飞虱卵孵高峰期至三龄若虫盛期之前防治,大发生年份宜适当提早,并防治1-2次。
2、喷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吡啶类农药吡虫啉原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异丙威与适期的助剂、填料加工制成,具有触杀、内吸和胃毒三重作用,减少害虫对药剂抗性的产生,能有效防除水稻稻飞虱的危害。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对薯类作物上会产生药害。
3、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
4、使用时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和胶鞋,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脸、洗手。
5、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毒害大,避免对周围蜂群的不利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3、[1]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
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4、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