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油菜返青后6-8叶期,杂草2-3叶期时,每亩用本品110-140毫升兑水30-45公斤,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经科学合理配比而成的一种禾本科杂草与阔叶杂草间除的油
菜田苗后除草剂,用于油菜田苗后茎叶喷雾,防除一年生禾本科和阔叶
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
2.本品适用于甘蓝型油菜按推荐用药时期施药,不可在油菜4叶前用药。
3.土壤水分、空气相对湿度较高时,有利于杂草对本品的吸收和传导。
4.长期干旱无雨、低温和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时不宜施药。
5.一般选早晚施药,上午10时至下午3时不应施药;施药前应注意天气预报,施药后应2小时内无雨。
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手套、穿长衣裤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施药时不应吃东西,饮水、吸烟。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7.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蜂群、蜜源、蚕室和桑园。
10、本品对芥菜型油菜高度敏感,对白菜型油菜有轻微药害。不推荐用于芥菜型、白菜型油菜。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药剂,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防止药液溅入眼内,如溅入眼
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如溅到皮肤上,
应立即脱下污染衣服,用肥皂水冲洗皮肤。如有误食,应立即饮用大量
吐根糖浆催吐,并随带此标签速去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