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大豆1-2片复叶施药,杂草2-3叶期,按推荐剂量亩兑水30-45公斤进行稀释后均匀喷洒,使茎叶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内吸传导型选择性除草剂,被吸收后可控制敏感植物叶绿素和胡萝卜素的生物合成,使植物在短期内死亡。大豆具特异代谢作用,使其变为无杀草作用的代谢物而具有选择性。 |
注意事项 | 1、此药在土壤中的生物活性可持续6个月以上,施用此药当年的秋天或次年春天,都不宜种小麦、大麦、燕麦、谷子、黑麦、苜蓿等,施药后的次年春天可种植大豆、玉米、棉花、花生、向日葵等作物。可根据每一耕作区的具体条件安排后茬作物。2、当土壤砂性过强、有机质含量过低或土壤偏碱性时,本品不宜与噻草酮混用,否则会使大豆产生药害。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喷药时请穿长衣裤戴口罩、橡皮手套和靴子,喷药过程中禁止抽烟或饮食,饮水,喷药完毕请清洗裸露在外的皮肤。5、应随配随用,以防变质失效。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药液接触眼睛会使角膜暂时不透明,肺部有异常反应。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携带此标签及时用医,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