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防治棉铃虫时应在初孵幼虫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喷药要均匀周到。2.安全间隔期及最多施药次数: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作用较迅速。适用于棉花棉铃虫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施药3次。2.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对蜜蜂、家蚕、天敌、水生生物毒性高,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水源、桑园等,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使用后的农药容器应踩扁或打孔深埋在远离居民居住区或养殖区的地方。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时要做好劳动防护工作,如穿防护服、戴口罩等。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的现象(接触部位的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时,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1.误服:用水漱口,并饮1-2杯水,对神志不清者切勿催吐和喂食。2.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诊治。3.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的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4.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医生须知:无特殊解毒剂,如需洗胃请采用导管洗胃法。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药为易燃物品,不要置于热源或接近火焰之处。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勿同食物、种子、水或饲料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