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于稻飞虱成、若虫始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型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内吸作用。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防效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蜂源作物、蚕室、桑园、蜜蜂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2、本剂不可和碱性(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物质混用 。
3、避免药剂触及眼睛、皮肤。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建议与不同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头昏、视力模糊、呕吐、出汗,中度中毒抽搐、呼吸困难,重度中毒为癫痫样抽搐。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若误服或中毒,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送医院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
2、远离儿童、火源,并加锁保管。
3、本品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