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秧田于秧针期至一叶一针期,本田于插秧后7-10天每亩10%灭线磷颗粒剂1.0-1.2公斤拌细沙5 |
产品性能 | 灭线磷为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作用,无熏蒸和内吸作用。对水稻稻瘿蚊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养鱼稻田禁用。
2. 本品易经皮肤进入人体,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吸烟和饮食。
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4. 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2、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