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于在玉米3—5叶期,杂草2—4叶期时进行茎叶喷雾处理。
2.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型和硬玉米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选择性的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由玉米的茎、叶、根吸收并迅速传导,使敏感杂草细胞分裂受阻,生长停止。它不仅对稗草、马唐、狗尾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很好的效果,而且对马齿苋、苋菜、蓼等阔叶草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也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配制药液前,先将药液充分摇匀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2.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
3.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须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时进行。
4.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6.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7.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及技术资料使用本剂。避免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眼接触,用大量水清洗,不要使用中和剂。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存储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