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蚜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的作用。可杀死萝卜上的小菜蛾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萝卜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蜂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类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货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