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稻飞虱适宜施药时期应掌握在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喷雾力求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噻二嗪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复配制剂,具有较好的速效性和持效性,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能与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为避免抗药性的产生,不宜长期连续使用,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3.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受污皮肤和施药器械。4.本品对薯类作物易产生药害,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施用本品前10天不能用敌稗。5.剩余药液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8.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判断中毒原因,若以噻嗪酮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若以异丙威中毒为主,使用阿托品 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