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小菜蛾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类农药复配而成的低毒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不能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虽为低毒,但仍应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使用。
4、对鱼类、蜜蜂、蚕桑有毒,避免污染鱼塘和水源,远离蚕室、蜂房施药,避开蜜源作物盛花期,桑园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要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保管,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3、防止药液误入眼、鼻、口,施药时请做好保护措施。误服后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醇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良好处,并备有灭火器材。
2、勿与食品、阴凉、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远离儿童、火源或热源。
3.本品运输时应有遮蓬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贮运时要轻搬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