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选择在稻飞虱爆发的早期用药;2、喷雾要均匀周到,用水量要足;3、要喷到飞虱集中危害的水稻茎基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噻二嗪类和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混配制剂,通过抑制昆虫生长发育和抑制乙酰胆碱酯酶,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使昆虫麻痹至死亡,抑制成虫产卵及卵的孵化,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者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养鱼稻田禁用。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5、本品对蜜蜂、鱼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药具。薯类、白菜、萝卜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可使用敌稗。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8、用过的器具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清洗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治疗,医生应判断中毒原因,若以噻嗪酮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若判断为异丙威中毒为主,使用阿托品解毒,禁用解磷定和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应注意干燥、阴凉、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并加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