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兑水均匀喷雾。视天气和病情的发展情况决定喷药次数,一般重病田需喷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杀真菌剂,对子囊菌纲的某些病原菌和半知菌类中的大多数病原真菌有效,对卵菌和细菌引起的病害无效,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作用机制是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仿锤体的形成,从而影响细胞分裂。对防治水稻稻瘟病具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3、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4、应避免在桑园、鱼塘、养蜂等场区施药,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 不慎吸入本品应迅速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不可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