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最好田间灌水3-5厘米潜水层,让其自然落干后进行常规田间管理。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对水稻二化螟和苹果树桃小食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是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花期使用,不能与碱性物质相混。
3.本品对瓜类(特别在大棚中)、莴苣苗期、芹菜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4.对鱼类有毒,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
5.使用本品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
8.孕妇就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参考以下方法救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易燃,不要接近热源或火源,加锁保存。放于阴凉、干燥、防雨处,勿与食品、饲料、种子和火源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