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在害虫孵化高峰期至幼虫三龄期前,进行常量均匀喷雾。
2、 大风或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对害虫具有很强的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并对植物具有渗透性,适用于防治咀嚼式口器害虫和刺吸式口器害虫,对水稻纵卷叶螟防效显著。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
3、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面罩等,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施药时要戴口罩,穿胶鞋、防护服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
4、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高粱、大豆对本品敏感,易产生药害,不避免漂移药害。
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腹痛、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急救:轻者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皮下或静脉注射,若误食应立即引吐(清醒时)、洗胃、导泻并袋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
2、本品应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
等同贮同运。
3、贮运时要轻拿轻放,以免造成损坏,污染环境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