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注意个人防护:接触本品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防毒口罩,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
2.工作场所应防火、防尘、防止泄露。
3.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应急人员应戴防尘口罩、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用两倍于泄漏农药的吸收性物料盖住泄漏物,装入一次性可弃置容器中,收集回收运到特殊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着火:采用泡沫、干粉或沙土灭火。
4.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更不可做他用。
5.不得污染水源。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等症状。
急救措施: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皮肤污染或药液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及其它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存。
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专用车辆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