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沙蚕毒素的一种衍生物,具有内吸、胃毒、触杀等多种作用可用于防治鳞翅目、鞘翅目、半翅目、双翅目等多种害虫和线虫。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本品内包装采用塑料袋,用剪刀剪开即可,万一撒漏建议用控制焚烧或安全掩埋法处置。
2、对产品进行操作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戴面罩和手套。
3、泄漏或遗洒为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万一着火使用灭火剂有: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暗处,不能与碱性物质、食品、种子
饲料混运同储。远离儿童和无关人员,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