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始盛期进行喷雾。喷雾时应均匀透彻,不重喷,不漏喷。
2.若预计1小时内降雨或大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2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蜜蜂、蚕、鱼类毒害大。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4.某些水稻品种如农I73、农虎3号等对本剂敏感,应在分蘖期施用。
5.使用本品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乏力、多汗、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急救措施: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毒。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和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儿童无法触及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火、防中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